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4

Faith4.这就是

Faith4.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之人拥有对真理的一种内在承认。天使因处于这种情感,故断然拒绝这一教条:理解力必须服从信仰,并说:“不先看看某个东西是不是真的就去相信,怎会有这种事呢?”如果有人说,然而,我们必须相信,他们就会回答说:“你以为你是神吗,要我相信你?你以为我已经疯到要相信我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一句话吗?让我先看看它。”于是,这位教条主义者灰溜溜地走了。天使的智慧仅在于此:他们看到并理解他们所思想的一切。

真实的基督教 #18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神性存在,即耶和华

 18.我们首先论述神性存在,然后论述神性本质。表面上看,这两者似乎是同一个;但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前提,并源于存在,或说从存在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无法描述,或说无法定义,因为它超越了人类的一切思维观念;只有受造的和有限的才能进入人类的思维,而非受造的和无限的,因而神性存在是无法进入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都来自存在本身,并且存在本身必须在一切事物中,以便它们可以存在。对神性存在的进一步概念可从以下几个命题中形成,即:

(1)独一神凭存在而被称为耶和华,因为唯独祂今在、昔在和永在;还因为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始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2)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到何等程度,他们就在何等程度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3)神性存在就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出现或显现本身(Existere 或Manifestation)。

(4)神性存在和出现本身不可能产生另一个神性,即存在和出现本身;因此,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5)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多神的教义完全是因为不理解神性存在。

现逐一解释这些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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